由於汪小菲未隱匿大S的個人帳號、住家地址等私人資料,被大S委請律師提告,汪小菲上午11點至北檢,面對記者詢問為何到地檢署,他只搖搖手說「一點家裡事」。 全案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偵辦,訊後近1小時,汪小菲離去僅表示,這是我一點家務事,不願多加說明,隨即快步離開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