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心戰大隊「莒光甜心」林姓女少校,因涉及與同部隊的謝男少校不倫關係,於2019年11月半夜潛入謝男寢室過夜,由於此舉違反軍紀,她被處以2大過處分。事後於2020年3月至5月再度被謝妻抓包兩人擁吻,林女因未遵守性別互動分際且是累犯,再被記2大過重懲。
林女不服遭記4大過,提起行政訴訟自力救濟,辯稱自己只是到辦公室學英文,沒有夜宿男寢,此外,她舉證謝少校和妻子的婚姻已不存在,所以她並未違反軍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從「我一直偷親你你都無感」「不過這幾天下來,棉被充滿你的味道」「我早上不是還有1次嗎」「今天早上表現如何?昨天應該可以了吧?昨天3次」等對話,並參考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與蒐證畫面,認定謝男與林女雙方確實擁吻與過夜等行為。
另外,經調查發現,謝男與前妻在2019年10月7日正式離婚,然而在同年11月4日再次辦理了結婚登記,但謝男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民事事件」,並由結婚書約證人作證,證實雙方並無意重新建立夫妻關係,最終,新北地方法院判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由於謝男沒有婚姻關係,因此不能視作已婚人士,心戰大隊對林女的處罰因此不當,判決撤銷林女2大過,但潛入寢室過夜的懲處仍維持記過。軍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裁定一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