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這起竊案發生在2022年1月,住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的未成年少年小張(匿名),在同夥呂姓男子的協助下偷走家中的31斤(15.5公斤)金條,接著委託呂男協助變賣,事後獲得共人民幣565萬元(約新台幣2,492萬元)。少年事後用這筆錢買了一輛藍寶堅尼以及其他奢侈品,另外又「打賞」呂男人民幣21萬元(約新台幣92.5萬元)作為謝禮。
小張的母親劉姓婦人得知此事後氣到報警,對呂男提告要求還錢,警方局中協調後有將藍寶堅尼成功退回;不過呂男則堅稱錢是少年自願給的,只願意歸還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法官認為,雖然呂男獲得的錢是小張自願給的,但並不是透過合法勞動獲得的報酬,而且損害了少年母親的利益,因此判決呂男必須必須將不當得利的21萬人民幣全數歸還。
新聞曝光後不少中國網友都驚嘆少年家產雄厚,「我們按克買都嫌貴,這傢伙竟然是按斤」「別說31斤,我有1斤就好了」「我現在才知道原來黃金的計量單位該用斤啊」「這麼多金子,不能沒有大牛(藍寶堅尼)吧?」「31斤不是總數,是只拿了31斤。窮的窮到喝西北風,富的黃金按斤拿!」
還有網友指出,如果依照目前的金價估算,31斤的黃金至少能賣到人民幣700萬元(約新台幣3,082萬元),覺得少年母親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