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1 23:23 臺北時間

搶28萬金項鍊只為找妹陪睡 男爽玩2天被逮代價曝光

mm-logo
時事
施姓男子因缺錢到銀樓偷竊金項鍊,落網後遭士林地院以搶奪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本刊資料照)
施姓男子因缺錢到銀樓偷竊金項鍊,落網後遭士林地院以搶奪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本刊資料照)
台北市21歲施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中秋連假期間,跑到士林區一間銀樓,假裝要買金項鍊,讓店員拿出一條3兩6錢的金項鍊讓他試戴,結果項鍊一戴上脖子,他就立刻奪門而出,徒步跑到士林捷運站,再搭乘計程車逃逸,之後施男戴著搶來的金項鍊到酒店裝闊,還帶酒店妹到摩鐵陪睡,犯案2天後隨即遭逮。士林地院審理後,以搶奪罪判處施男10月有期徒刑。
警方今年9月30日晚間接到報案電話,得知士林區一處銀樓遭搶,有男子搶走價值約28萬多元的金項鍊後逃逸無蹤,警察根據監視器等證據,鎖定一名有詐欺及吸毒前科的施姓男子,但施男生性狡詐,不斷坐計程車製造斷點,所幸警察最後獲知他位於三重區活動,循線將他逮獲。
但警察逮到施男時,在他脖子及身上都找不到金項鍊,施男在警方訊問之下坦承,他因缺錢花用才會下手行搶,得手後連續去3間酒店狂歡,先在台北市長春路一家酒店喝酒,不久後再去新北市三重跟朋友烤肉,隨後再去民生東路另外一家酒店喝第二攤,接著再去方才那家長春路酒店徹夜狂歡到天亮,還帶酒店妹出場去錦州街的汽車旅館,並找傳播妹陪睡。
隔天晚上,施男再去跟朋友一起烤肉,隨後返回三重一帶閒晃,直到昨晚6時在三重一家旅館睡覺後要離去時,被埋伏警方逮捕。據了解,施將搶來的金項鍊轉賣給酒店幹部抵消費。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施男年輕力壯有勞動能力,不思以正當途徑合法賺取金錢,竟圖以搶奪之方式,強取他人財物,依搶奪罪,判處10月,全案仍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12.11 23:23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