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有毒品前科的鄭男無交通工具,前年1月李女將轎車借給鄭代步,鄭另委託張姓男子將車轉賣,還多次違規未繳罰金,李女接連收到罰單,造成困擾,有意找鄭索還車遭拖延,最後還收到稅單,多次聯繫不上鄭男,李女決定報警提告。 鄭男向警方坦承他徑自轉售李女的車輛,警詢後移送法辦,法官考量鄭男犯後態度佳,但不該侵占李女車輛,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