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金邊初級法院20日做出判決,3名台灣男子涉犯運輸與販售毒品罪名成立,各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此外還要繳納罰金3,000萬柬幣(約新台幣24萬元)。 3名男子的身分分別是37歲的楊紹春(音譯)、31歲的莊伯健(音譯)還有30歲的吳春德(音譯),3人去年11月在金邊的隆邊區被捕,並且警方搜出2.14公斤的K他命,從《柬中時報》曝光的照片可見,有各式藥丸與粉末被查獲。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