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2 11:59 臺北時間

台中男為停車細故與外送員大打出手 血賤街頭互提告

mm-logo
時事
馬男與邱姓外送員當街大打出手,兩人傷痕累累,堅持提告。(警方提供)
馬男與邱姓外送員當街大打出手,兩人傷痕累累,堅持提告。(警方提供)
一名馬姓男子昨天22時許在台中市南屯區為了停車細故,與邱姓外送員互嗆,兩人講話都很衝,接著大打出手,邱男拿出手電筒、辣椒水等物品攻擊對方,馬男也猛烈反擊;黎明派出所員警趕抵現場,迅速壓制雙方,經送醫雖然都流血掛彩,但包紮後已無大礙,由於馬、邱均堅持提告,警方將他們帶回派出所,依傷害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目擊者指出,昨(1日)23時許,邱姓外送員(34歲)將機車停在台中市南屯區三厝街與三和路口,正準備送餐給附近某一住戶,而開車準備停在該處的馬男(31歲),不爽邱的機車阻擋到他,造成其路邊停車困難,於是下車與邱理論。
兩人原本只是口角,但說話都很衝,很快變成嗆聲,進而大打出手,馬男先推倒外送員的機車,邱男見狀,拿出手電筒猛敲馬男,接著噴辣椒水,混亂中,不知是誰拿出鑰匙猛刺對方,雙方扭打成一團,事後地上隱約看得見血跡。
台中市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獲報,派員前往處理,當場壓制馬、邱兩人,經送醫包紮,馬男右眼角、胸部、雙腳多處挫傷,邱男則是手部左小指骨折、頭部、胸部及右腳多處擦、挫傷,雖然都傷痕累累,但治療後已無大礙。
但送醫後,馬、邱火氣都還很大!堅稱是對方不講理,自己一定要提告,因此警方將他們帶回派出所,並扣押辣椒水、手電筒、鑰匙等證物,訊後依傷害罪嫌將兩人雙雙移送地檢署偵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民眾遇有偶發衝突事件,宜保持冷靜,減少正面衝突之可能,必要時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請求警察協助。
更新時間|2024.09.02 11:59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