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16:17 臺北時間

屁孩拍假車禍鬥毆片衝流量 法官認「引發恐慌」開鍘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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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5名屁孩自導自演,拍攝車禍糾紛的鬥毆影片,投稿到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台中地院裁罰各3,000元。(翻攝自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
5名屁孩自導自演,拍攝車禍糾紛的鬥毆影片,投稿到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台中地院裁罰各3,000元。(翻攝自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
林姓等4名年輕男子與許姓少年,今年7月5日在台中市大里區街頭,假裝發生車禍,3人大打出手,旁邊同夥則拍攝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賺取流量,民眾誤以為真,向警方報案,經查是自導自演,霧峰分局將5名屁孩移送台中地院簡易法庭裁處,法官認為其行徑引起民眾恐慌,依社維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規定,各處罰鍰3,000元。
警方指出,20出頭的林姓、杜姓與兩名黃姓男子,夥同許姓少年共5人,於7月5日在台中市大里區自導自演,假裝發生車禍、鬥毆,其中林男與黃男負責拍攝,許姓少年與另兩男,則分別扮演車禍鬥毆的雙方,3人當街扭打,頗為逼真,事後這5名屁孩將影片PO上「黑色豪門企業」,網友誤以為真,向警方報案。
轄區霧峰分局看了影片,本也以為是車禍引發的街頭鬥毆事件,傳訊雙方才查出是造假、套招,自導自演的影片,於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規定,將5名屁孩移送台中地院簡易法庭裁處;警方指出,該罰則最重可處拘役3日或3萬元罰鍰,因為這5人造成影響惡劣,因此建請法官從重裁處。
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法官認為,這5人於網路社團PO全武行影片,並未說明係創作影片,使民眾觀看該影片後,誤以為發生真實的街頭鬥毆事件,因而引起恐慌;經警方調查,確認該影片內容虛假,係自導自演,確實觸犯社維法上述條款規定,但僅裁罰5人各3,000元,可抗告。
更新時間|2024.09.19 16:1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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