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相人間】從生存到生活 台灣跨性別者處境與性別變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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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左)與母親(右)曾因跨性別身分而激烈衝突。
吳宇萱(左)與母親(右)曾因跨性別身分而激烈衝突。
今年可謂台灣的跨性別元年。變裝皇后妮妃雅奪冠,在總統府驕傲歌舞,打開了多元性別的光譜。7、8月,跨性別女性吳宇萱、小那、Vivi的免術換證訴訟案接連宣判勝訴或部分勝訴,創下性別平權運動里程碑。
但此前,沒有法律保障,連生存都成問題。她們拿著一張不符合性別認同的身分證,讀書、求職、就醫歷程飽受折磨。我們採訪她們與她們的家人,成長與出櫃過程遭遇什麼困境?曾經艱難的生存如何成為日常生活?
採訪來到第2個小時,26歲的吳宇萱臉上帶著微笑、語氣平淡地說著大學時被教官和學務處集體刁難的往事,這樣下了結論:「跨性別者的權利沒有被看見,也沒有能力抗爭,這個社會給你什麼,你只能吞,要嘛你跪下,要嘛你離開,但別想直挺挺站著。」

向母親出櫃 遭歹毒話攻擊

問她外表雖然淡定,但內心應該情緒強烈吧?「老實說,支撐我活下來的只有憤怒,只有我活下去,才有辦法讓學務長和總教官受到懲罰。」念大學被歧視的經驗讓她決定挺身而出,為自己與社群爭一口氣,「沒有基本法律保障下,你獲得的一切都是別人的施捨,非常不穩定。我們要讓跨性別者有最基本的法律承認,讓他們在社會上從生存變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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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就讀長庚大學時,住宿問題引發各大專院校檢討性別友善空間與政策。
所謂跨性別,指的是性別認同與出生時被醫生指定性別不一致的狀態。國小時,一直被當成男生養的吳宇萱幾乎沒法跟男生玩在一起,感覺不適應,但找不到語言表達。國三那年,青春期勃發的第二性徵膨脹成阻擋人生的大石頭,她亟欲找尋答案,上網搜尋,高二接觸到跨性別這個辭彙,但人生並未因此明亮起來,「我那時就知道跨性別在台灣的處境頗糟糕,我可能沒辦法完成學業,社群也沒辦法提供解決方案,大部分的跨性別者為了生存,只想存錢動手術,換完證就消失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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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從小熱愛電腦,母親花費許多心力栽培。(吳宇萱提供)
吳宇萱選擇了直挺挺站著,用自己的肉身和這個社會衝撞。上大學那年,她向母親出櫃,母親崩潰了,極度惡毒的話都罵得出來:「不男不女」「噁心」「丟臉」。她嚇到渾身發抖,仍不甘示弱,告訴母親她有錄音,性別歧視是犯法。2人像紅衛兵一樣互相批鬥,母親說:「你要告我嗎?你來啊!」
母親那時難以理解跨性別並非自主選擇,而是自我感覺被生錯性別,或俗稱「靈魂裝錯身體」的一種狀態。吳宇萱取得醫院「性別認同障礙症」(此為DSM第四版舊版用語)診斷、開始進行荷爾蒙治療,醫生建議她應按照自身性別認同入住學生宿舍。入學前,她向長庚大學坦承自己的跨性別身分,提出各種住宿方案,找好室友,連家長同意書都簽好了。但學校都不採納,仍將她安排入住男生宿舍,已做女裝打扮的她被迫接受異樣眼光,身心承受極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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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教官逼問 你是男還是女

「凌晨2點前我沒辦法回寢室,因為2點前都會有人在走廊上活動,要走過去就要接受其他人的注目禮,那很痛苦。」清晨,她必須在同學們醒來前離開,只能睡在籃球場或辦公室角落。她當成一則笑話,淡然說:「學長姐有贊助睡袋、枕頭,其實睡得蠻舒服的!」
她向全班出櫃,「就說我是跨性別,請大家用普通女生的身分對待我。」導師、同學們都欣然接受,女同學們嘗試將她偷渡進女生宿舍,以獲得正常一點的校園生活。然而,學校知道後特別警告管理員,甚至威脅幫忙她的同學。一週後,她又回到辦公室睡睡袋,需要洗澡時再回宿舍。她從小熱愛電腦、寫程式,大學考上資訊系,能破解系統開啟辦公室空調。她開起玩笑:「冷的話只能加棉被,因為冷氣就是冷氣嘛,工程師也沒辦法變魔術變成冷暖空調。」
她試圖溝通,總教官逼問:「(按照)國家的法律你是男的還女的?」學務長則認為事涉其他同學和家長的觀感,甚至質疑她男扮女裝、行為偏差。她感到被歧視和傷害,向學校申請性平調查,最終總教官被認定性騷擾成立、學務長被認定性別知能嚴重不足。
作為一位跨性別者,光是渴望擁有一個正常生活,就要經歷許多挑戰。到了大一下學期,學校修改宿舍規則,規定性別認定只依照學籍資料上的法定性別,不得有任何異議,她只好在外租屋,無異於被學校趕了出來。只要看到同學們下課後紛紛回宿舍,就想起自己無處可去的窘境。她遍體鱗傷,大一下學期就休學。

想變更性別 只能進行手術

2019年台灣通過同婚專法,但跨性別者困境依舊,「追根究柢就是國家沒有給跨性别者一個符合性別認同的身分證件。」吳宇萱並非排斥手術,「我對手術的看法很簡單,我希望它是一個真心、自願的醫療行為,而不是因為活得太痛苦了,但這個政府唯一給我活下去的機會就是:你給我去動手術。」
內政部2008年的一紙函釋規定,必須持有2張精神科的性別不安診斷證明,並完成性器官與性腺切除手術後才能變更性別。2012年CEDAW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具國內法效力)施行法以來,國際兩公約、CEDAW公約委員均建議台灣取消強制手術要件。根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下稱伴盟)2020年的「跨性別人權處境調查報告」,五百多位受訪者中有近9成尚未動手術,原因包括:手術費用太過昂貴、質疑手術安全性及必要性、重要關係人不同意、擔心影響工作,以及尚未成年。
今年初,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發布一份「台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對832位跨性別者進行問卷調查:在醫療行為上,53%的受訪者從未接受過任何醫療行為,完成摘除性器官手術者僅8%,已變更身分證性別欄者僅7.7%,顯示政府法規並不符合多數跨性別者的需求。我們向內政部戶政司查詢,從1998年到今年8月,僅有1,347人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男性改為女性795人,女性改男性5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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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訴訟路 終可免術換證

2020年11月20日跨性別紀念日(為悼念1998年被暴力謀殺的跨性別非裔女性麗塔海絲特Rita Hester)這天,吳宇萱與伴盟義務律師團到戶政機關,提出多張醫療證明,但不遞交摘除性器官手術完成證明,開始免術換證訴訟。歷經近4年漫長等待,今年8月26日取得全部勝訴,判決確定後吳宇萱可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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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中)與伴盟律師團發起取消強制手術司法行動,歷經近4年才等到判決結果。左為律師謝孟釗、右為律師潘天慶。(吳宇萱提供)
那股憤怒的力量猶然在,她語氣突然變得激動:「想要換證後回去長庚大學,說:『哈哈!我贏了!怎麼樣?你們當初不是很囂張嗎?我現在有合法證件,可以用女性身分入住宿舍了,來咬我啊!』」
勝訴那晚,吳宇萱的母親也出現了。她曾對變成女生的兒子恐懼到歇斯底里,打算斷絕關係,玉石俱焚,長達半年不聞不問。有天開車時,她忽然看到車上裝了一支胎壓計。她想起宇萱總是擔心她累到一邊開車一邊打瞌睡,說要多做一層安全措施,否則胎壓太高,輪胎若爆開會整個人噴出去。「我看著胎壓計,整顆心都瓦解了,原來孩子還愛我!我覺得必須把握時間做一些事情,否則風箏線斷了,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她立刻衝去買了最新型的手機,而且指定要粉紅色,送給「女兒」,表達她的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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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當晚,吳宇萱的父親、伴侶、母親都出席慶功宴會。
但退讓的過程充滿掙扎,受訪時母親數度哭泣,「我還是沒辦法發自內心接納,宇萱那時候說要去買內衣、女裝,但我看她還是以前那個男孩。我很愛她,但我很痛苦,我學習靜下來思考,很有智慧地冷靜說話,當我以為自己心態調整好、比較不難過了,一個人時卻會突然嚎啕大哭,怎麼會這樣?我不是接受了嗎?有次看到她的健檢報告,我整晚睡不著,想到她一輩子都要吃(荷爾蒙)藥怎麼辦?會不會死掉?」
母親曾和宇萱一起看電影《丹麥女孩》,男跨女的主角在手術後感染身亡。死亡是最深的恐懼,她形容那感覺像罹癌,只能學習共存,「後來我開始轉念,她不是我的物品,我栽培她也不是為了榮耀。我不應該這麼自私,我先打破自己的執著,慢慢覺得她穿裙子很好看、很有氣質。」「我以為她無法在社會上立足,但她大一休學後去工作,跟一般人都一樣,我才開始可以發自內心接受她是女生。我放下自己的執念,孩子也會快樂,這不就是我們的快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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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左)的母親(右)以前很傳統,她說第一次遇到性別議題,也要學習。(吳宇萱提供)

法界有共識 強制手術侵權

家人的接納至關重要。我們來到跨性別女性小那(化名)與父親同住的家,今年7月,小那的免術換證訴訟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獲判全面勝訴。判決指出:性別認同是人性尊嚴與人格自由發展的基礎,強制手術嚴重侵害了《憲法》所保障的健康權、人格權。加上此前的二個勝訴判例(小E案、尼莫案),可以說,強制手術有問題,在法界已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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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那(左)從大學休學後,父親(右)特別買大型玩偶熊安慰她。
小那今年30歲,她最近新買了鋼琴,努力重拾生活,也打算復學繼續大學學業。在此之前,她連生存都非常艱難。
小那從小對於男女二分、被歸類為男生的處境感到不適應,也不想進男生廁所使用小便斗,進而不敢喝水吃飯,對於自己的性器官感到嚴重焦慮。由於在學校被排擠,小那拒學,父母硬把她拖去學校,她痛苦到數次嘗試自殺。
學校只好讓小那一直請病假,後來肄業。18歲時,她在家自學大學正規課程,看原文教科書自學電腦、英文、數學、生物、化學,也接觸跨性別資訊,以同等學力考上大學,開始尋求醫療協助。
但醫療門檻不低,光是取得精神科診斷就會遇到很多問題。小那輾轉在不同醫院間,曾遇過不友善的醫師,「有個醫生問診時會說:『你用男生身分生活那麼久,有什麼困難嗎?你看起來很好。』他講一些很沒禮貌的話,好像要嚇走你,看你有沒有足夠的意志。也聽過有醫生會問性幻想內容是什麼?什麼時候自慰?」
2014年,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討論性別變更議題時,台灣精神醫學會聲明立場,認為性別認同並非精神疾病,不建議由精神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來判斷他人的性別認同。因此多數精神科醫師不願意開這樣的證明,即便願意開,各家醫院的診斷方式也不一致。

荷爾蒙治療 慘淪診間皮球

跨性別者想藉由醫療行為轉換外貌,得在體制中碰運氣。小那先找到一位醫師,拿到性別不安診斷證明,接著在大醫院新陳代謝科掛號,想自費做荷爾蒙治療。該醫院規定,女性荷爾蒙藥物只能由婦產科開立,醫生又將她轉到婦產科,婦產科護理師在候診間當著其他患者的面質問小那:「男生為什麼要來看婦產科?」小那呆立原地無法言語,幸好,醫生及時出來制止護理師,說明是跟其他醫師講好才跨科轉過來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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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那幼時舊照,她說自己小學後就很少拍照。(小那提供)
自費荷爾蒙治療,1個月約需2千元,對大學生而言是很大的負擔。小那打聽到一位性別友善的內分泌科醫生,願意幫忙爭取健保給付,她滿懷希望前往掛號,卻被告知:其他醫院的精神科診斷證明不算數,必須重新在該院精神科看診。小那又去精神科掛號,好不容易找到一位願意開診斷書的精神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又告訴她:要評估2年才能開診斷。
這時,小那的父親出現了。父親陪著小那進入診間,語氣激動地對醫生說:「孩子很辛苦,每個醫生都把我們當皮球,拜託幫幫忙。」有家長在,醫生終於願意開性別不安診斷書,才能回到內分泌科取得荷爾蒙藥物。
小那外表很女性化,上大學後,同學、老師自然把她當成女生,但有同學懷疑她的性別,向系辦詢問,發現小那的學籍資料性別為男性。實驗課分組時,男生一邊,女生一邊,小那找不到人跟她同組,助教要幾個男生來照顧小那,還說:「這是給你們福利喔!」有同學當著全班的面替她出櫃:「老師,他不是女生。」老師轉過頭來,一臉驚訝:「你是男生喔?」小那非常受傷,哭了一個晚上,為此休學。
父親曾疑惑:為什麼要選擇當女生?如果補充男性荷爾蒙,是不是就不會想變成女生了?看到她上大學後在醫院、學校遭遇的痛苦,父親這才明白,跨性別的孩子真的非常辛苦,不是自己選的,也不是想改就能改的。父親改變態度,還會要她打扮漂亮一點,安慰她:「妳就是女生啊!」

現行強醫療 籲走向非醫療

關於精神科診斷,即便小那的女性認同很穩定,性別不一致性也很顯著,但每位醫生診斷方式仍不一致。小那遇過看診一次就開診斷書的醫生,也遇過需要穩定回診6個月至2年、並進行心理測驗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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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師蔡楚葳表示,性別友善醫療資源非常稀缺。(蔡楚葳提供)
開設性別友善門診、專長性別不安評估的羅東博愛醫院身心暨精神科醫師蔡楚葳解釋:「心理測驗其實是在做很基本的認知測驗,看一個人的決策能力和人格穩定度,確認思考過程沒有扭曲的認知,就像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捐贈者、受贈者都需要經過精神科醫師會談,確保他們明白相關的權利義務。」她坦言個案的異質性很高,有些很顯然沒問題,有些決策過程有狀況,都會影響到評估與診斷的時間長度。她認為,臨床上的困境在於性別友善醫療資源非常稀缺,即便開出診斷,也很難找到跨科合作的醫師,「美國有些大學醫院已經有跨性別者的次專科,由精神科醫師跟外科醫師一起學習,你會非常知道個案要經歷哪些階段,才能在門診預告(後續流程)。」
2013年的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第5版與世界衛生組織出版的《國際疾病分類》(ICD)第11版,已將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性別不一致(Gender incongruence),從障礙(Disorder)移到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類別,意即只是一個心智狀態。蔡楚葳說:「同性戀去病理化,是因為有個精神科醫師被帶進同志聚會,他發現這些人其實沒有病,就回去推動,有很豐富的故事和標誌性的事件。但跨性別去病理化比較是演進的過程,陸續討論了10年,在2022年才正式去除病理化。」
2022年,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修訂版(DSM-5-TR)將性別不安定義為:一個人所體驗到、表現出來的性別(experienced/expressed gender),與出生時被指定性別之間有顯著的不一致,且持續6個月以上。新版手冊今年剛在台灣翻譯出版,蔡楚葳認為,今年無疑是台灣跨性別元年,加上變裝皇后妮妃雅在美國奪冠,為大眾打開多元性別的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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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盟創會理事長、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認為,政府應盡快修改法規,否則勝訴判例僅有個案效力,有需求者仍無法換證。
伴盟創會理事長、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指出,醫療用語的修訂相當關鍵,「所體驗到、表現出來的性別」的用語更著重社會經驗、自我認知。此外,「跨性別醫療程序」(cross-sex medical procedure)也改為「肯認性別醫療程序」(gender-affirming medical procedure)。這些都顯示跨性別者的社會性別被正面肯定,而非與生殖器綁在一起。
許秀雯認為,台灣應該由「強醫療」走向「非醫療」,引發相關討論及爭議。她以同性戀為例:同性戀不需要去精神科拿診斷證明才能結婚,同理,對於沒有醫療需求的跨性別者而言,強迫他們去醫院,被診斷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無疑是困擾和羞辱,「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認知,他自己都說他是男生或女生,用這個性別生活且想要被這樣認定,你很難強求他一定要是什麼樣子。」何況,性別的定義本就鑲嵌於社會傳統窠臼,「有人覺得不化妝、講話粗聲粗氣、拋頭露面根本不算女生,性別平權運動就是不斷在打破這些框架。」
27歲的跨性別女性Vivi(化名)就屬於沒有醫療需求的多數。2023年,她與伴盟律師團挑戰這道高牆時,僅向法院提出13張日常生活照片、自述與親友書信。母親在信中說明Vivi的成長歷程:家中3個孩子,Vivi排行老二,從小就和哥哥、弟弟不太一樣,玩伴大部分是女生,穿著打扮比較中性,個性也跟一般男生不同。母親這樣向法官說:「如果您問我『是否支持她把身分證性別欄更改成女生』,我會覺得這是她的人生,她最知道自己是誰,是什麼性別,也應該可以決定自己的事情,這件事不是我要不要支持與否的問題,我會覺得其他人也不應該否定她或干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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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大學開始轉換性別,漸漸留長頭髮。(Vivi提供)

與身體和解 為生育留一線

今年7月11日的言詞辯論庭上,Vivi留著一頭黑色直長髮與齊瀏海,身穿一件氣質典雅的蓬蓬袖上衣與寬褲出庭,對庭上說:「跨性別是我經過長時間對自己的感受所確立的個人性別狀態,並不是一時的妄想或是我想透過這樣的認同去獲得什麼利益。」「我希望所有跨性別者有機會可以活得自在、安好,不因為與大眾不一樣就不斷受到他人排斥與評價,或是被社會用多數暴力的方式去強摘我們的器官、斷定我們的性別。」
Vivi從小隱約覺得自己是女生,大一那年,她看了電影《丹麥女孩》,確認自己是跨性別而非男同志,「一方面找到生命歸屬,好像放下心中大石頭,一方面很有壓力,後續要面對手術、家人、親密關係等未來挑戰。」她花了一些時間做準備,在臉書上發文出櫃,一步步改變外貌,留長髮、穿女裝,藉由跳爵士舞、Voguing練習更女性化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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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目前是一名Voguing舞者、舞蹈老師。
她大學念心理諮商,能清楚辨識自己的情緒。「很多跨性別者一直追求用藥、動手術,想符合別人對性別的想像,但我自己反思,那是來自社會的排斥,導致跨性別者也排斥自己的身體。其實身體就只是身體,性器官也不代表一定要怎樣。我的狀態是不用動手術,甚至不用被醫生評估,只要相信自己是女生,就真的是女生。」她說自己從不保養也不化妝,天生皮膚細緻,毛髮稀疏,甚至不需刮鬍子。她穿著細肩帶上衣,低下胸口,讓我瞥見一道淺淺乳溝,「我有在練舞,不知道為什麼長出一些胸部,所以對隆乳的需求也降低很多。」
她意識到,想動手術可能是為了滿足親密關係或他人期待,未必是自己的需求,「手術影響下半輩子,身體的改變和後續的維護,還要承擔風險。就算動完手術,還是有人不認同妳是女生啊!而且如果未來想生小孩,動完手術就連生小孩的權利都沒有了。」她與自己的身體和解,在YouTube上教大家如何將性器官收得服貼平坦,自在穿比基尼,在公共場合使用女廁也非常自在。
唯一讓Vivi有點不安的是聲音。為此她曾參與醫院針對跨性別者的嗓音訓練,練習切換聲音。她提起喉部肌肉,尖起嗓音,「如果我去買東西,會把聲音提高,這樣比較不會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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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說跨性別未必有醫療需求,她也經營YouTube頻道「長腿辣妹VV」分享自己的經驗。
即便如此「pass」(矇混過關),Vivi仍經歷過求職被拒。她畢業於知名大學心理輔導科系,一次工作面試,過程十分順利,結果卻沒被錄取,「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太年輕?或者學歷太低?後來介紹我去應徵的朋友跟我道歉,他說:『我們主管覺得跨性別沒辦法勝任這個工作。』」她陷入谷底,「我的工作是幫助別人,但為什麼我好像比較需要被幫助?跨性別者有很大機會遇到創傷和挫敗,比較弱勢,但社會又覺得那是你們自己選擇的。」

要件應放寬 待修法來成全

或許是因為人格特質,Vivi求學期間沒有遇過霸凌,但求職被拒是赤裸裸的歧視。她只能自己克服,甚至要加倍努力,證明自己可以活得精彩漂亮。她發憤練舞、考上碩士班,目前已是一名準諮商師和舞蹈老師。
8月1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Vivi案部分勝訴、部分敗訴。判決書認為,手術要件確實有問題,但照片、自述、親友書信等證據不足。Vivi與伴盟律師團決定繼續上訴,有機會聲請釋憲。
2022年,行政院委託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教授完成「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及立法建議」報告,建議政府採取「弱醫療」模式。報告建議,申請者可按照自身情況,提出三類文件(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之評估證明、荷爾蒙補充法醫療證明、外科手術證明)中的其中一種,就可變更性別。我們向行政院查詢,性平處回覆,目前仍在進行可行性和影響、配套評估,待審查要件、程序、變更後權利義務關係等癥結點釐清後,才會進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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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二元、跨性別者有靈,積極倡議跨性別者的生殖權益。(曾芷筠攝)
性別平權是一條漫漫長路。獨立學者、《酷兒翻越》主編有靈出生時被指定為男性,目前性別認同是跨性別、非二元(non-binary,指非男非女)。他在美國出生長大,四年前回台後驚喜發現台灣社會在同婚通過後,更願意聆聽多元性別不同光譜的生命經驗、處境和需求。但他提到,目前討論中的《人工生殖法》草案,立法者並未考慮到跨性別者的需求,因此積極倡議跨性別者生殖權益。他巡迴放映紀錄片《孕轉乾坤》:英國一位跨性別男性因為太太無法生育,他停止服用荷爾蒙,藉由人工生殖,成功懷孕並產下兒子。有靈提醒,台灣不應強迫跨性別者放棄生育能力,而應把選擇權還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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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李翎瑋說明,目前正在討論的反歧視法與人工生殖法,都對跨性別、非二元性別者處境有關鍵影響。
小那案的訴訟代理律師李翎瑋也是非二元性別者。他過去認同自己是異性戀女生,卻因天生沒有胸部而認為自己是個「失敗的女生」,2018年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非二元、性別流動(gender fluid)等詞彙,像一道閃電劈開原本的認知。過去留長髮、在合唱團中擔任女高音的李翎瑋,開始改變穿著打扮和髮型,將嗓音訓練得低沉、練肌肉,「過一段時間自在以後,覺得我是完美的非二元身體,沒有一個地方要被挑剔。」如今他很享受這種「性別不明」的感覺,「現在走在路上,被指認成男生和女生的比例大概一半一半。」他認為除男、女,法律上應該要有第三性別,但考慮到醫療、公共空間等因素,還需要花很長時間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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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走快點 跨性別少磨難

漫漫長路上,從女權、同性戀、到跨性別,挺身而出的人一次又一次打破與重構框架。如果社會走得快一點,磨難可能會少一點。
吳宇萱勝訴後,我們來到她位於宜蘭的家中。她拿出早已在美國加州取得的汽車駕照給我們看,性別欄寫著「F」。她說明,只要線上申請、性別欄自選,根本不需提出任何證明。如今她終於可以改台灣身分證,未來計畫可能去動手術,「我有在台灣找到手術做得比較好、願意一起好好討論的醫師,不需要大費周章去美國。人生到了一個階段,我也想要享受一下我的青春啊!」臉上沒有了憤怒,多了點生活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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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宇萱(左)與未婚妻小曦(右)剛搬到新家不久,一手打造理想居住空間與未來生活。
她和未婚妻小曦二人同居、養貓,一起工作,彼此照顧。我們請她們到頂樓拍照,她們牽著手的背影襯著夕陽,這幅風景美好得令人期待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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