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現場查獲負責人陳嫌(44歲)、員工李嫌(64歲)、吳嫌(66歲)及賭客42人,查扣賭資、抽頭金共160萬餘元,監視器鏡頭、螢幕、限注牌、麻將、骰子等證物。 該賭場將相鄰兩棟民宅打通,試圖於警方查緝時逃竄、躲避,惟警方蒐證俱全,仍將涉案人等全數查緝到案,全案詢後將負責人及員工以《刑法》第268條賭博罪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賭客則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萬華分局重申,警方針對賭博、色情等易生風紀誘因之場所,皆會蒐報具體不法情資,依法查緝,有心人士勿挑戰警方維護社會秩序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