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霖在台中高分院辯論終結庭時表示,造成這麼多人身體受傷,他內心多年來感到難過痛苦,他的中醫師證書已被廢止、財產都被查扣,多年來無收入,但他願意找親友借貸幫忙,支付相當金額給被害人,並願意做長期公益,用他的專業為社會盡一份心力,請求法官給他一次自新的機會。
當年這件中毒案由於被害人眾多,由台中市府代位求償,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受損害賠償額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盛唐中醫師呂志霖、九褔中醫師洪彰宏、欣隆藥業、歐國樑應連帶給付5億7,511萬餘元;九褔中醫洪彰宏、欣隆藥業、歐國樑應連帶給付6億9,954萬餘元,總共是12億7,000餘萬元,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行團體訴訟。
一名被害人的女兒表示,她母親等不到刑事、民事審判最後的結果,已於去年往生;另一名被害人表示,她的家人至今還在吃藥,無法出席開庭、協議庭。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律師李淑女表示,由於此件民事訴訟案審期過長,目前還在一審階段,有的受害人已經往生,家屬覺得沒有得到司法審判應有的公平正義,因此經過協商,被告呂志霖先行支付一筆賠償金給其19名被害人,取得賠償金的被害人,同意不再出庭對呂的刑事審判、刑度表示意見,但這不代表民事訴訟結束,應有的民事求償仍要進行下去。
這一波先行支付給19名被害人賠償的金額,依其身體受害、生活受損金額,各別從75萬元到139萬元不等,總計金額為1,485萬8,456元。這一波賠償還包括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妻子,陳妻因為服用盛唐的中藥導致鉛中毒,不僅手指無法伸直,生活無法自理,經過診斷為神經永久傷害。
除張宏年族共4人表示不同意和解外,其餘被害人均與呂達成先行支付部分和解。在民事庭上,九褔中醫師洪彰宏、欣隆藥商歐國樑2人表示沒有錢,均未提出和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