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01》報導,有民眾指稱,在一處公寓大樓的屋頂上,目擊到一對年輕情侶愛意無限,並直接就地活春宮。民眾也形容,這對情侶的姿勢變幻無窮,時而緊抱纏綿、觀音座蓮,時而分離休息,過一會兒又開始「第二回合」。民眾也形容,兩人的動作一次比一次激烈,讓人嘆為觀止。 不過報導也提醒,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港幣,約新台幣85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