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顯示,根據小美蒐證的證據顯示,阿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小萱關係曖昧,兩人從2021年開始暗中傳訊互撩,還以「老公老婆」等親暱稱謂互稱,內容更有具性暗示的對話。
法院勘驗對話紀錄發現阿德與小萱互動親密,內容明顯超出正常社交範疇,包含「親、等妳幫用」及「親、抱、用力撞妳嗎?」「等你撞擊」「妳自己想無套做嗎?在還沒跟我一起時」「你看我被狗狗用腿軟。我幫你玩蛋蛋腿軟」「看妳跟狗狗做愛內射」「抱睡」等充滿性暗示的鹹濕調情用語。
此外,阿德於法庭上曾坦承與小萱有逾矩行為,雖然後續試圖推翻,但辯詞前後矛盾,未能提出合理解釋,未能獲得法院採信。另外,阿德與小萱也主張與小美之間存在「開放式關係」的共識,聲稱曾共同參與性愛聯誼,意圖證明小美對此關係知情。
然而,小美卻否認這個說法,且阿德未能提供具體證據佐證小美同意,因此法院不採信這個辯解。法院認為阿德與小萱雖缺乏直接性行為的證據,可是整體行為已逾越社會道德容許範圍,認定侵害配偶權,故判處阿德與小萱須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