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07:15 臺北時間

女公務員控請生理假遭刁難 主管還威脅「納入考核」上門家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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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女公務員在Dcard公布與主管的對話紀錄。(翻攝自Dcard)
女公務員在Dcard公布與主管的對話紀錄。(翻攝自Dcard)
一名女公務員指控,因月事來潮很不舒服,向主管提出要請生理假,卻遭到主管質問「質疑距離上次生理假是否合理?」甚至還揚言要納入平時考核,並於下午與人事同仁到她家進行家訪,對此讓女公務員抱怨「一個月一次生理假是我的權利」。
一名擔任公務員的女網友昨(14日)分別在DcardPTT以「公務員請生理假,主管要來居家訪視」標題發文,指因月事來潮、身體不適,向主管請假,卻被主管質疑「請問距上次請生理假期間是否合理?另外是否身體確實有不適?」並同時要求「具體說明不適到無法上班的具體理由」,並向她表達「依規定可以請,但不是濫請」「這是主管有監督之責,妳也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女公務員表示,主管還強硬通知下午將與人事人員前往居家訪視,讓她氣得的大呼「我也向勞工局問,說這可以申訴,因為居家訪視不太合理,我實在不想跟他們撕破臉,才一直忍著沒去申訴,但今天我真的是覺得很煩很生氣!!!!」並透露主管甚至還以請生理假威脅列入平日考核,「所以請生理假還要被評分?用這個來威脅我考核分數這樣對嗎?所以都沒請生理假的同仁就可以比較高分?」
原PO也聲明,自己按照《勞基法》沒有請超過,也知道「一個月只能請一次」,卻沒想到會被刁難,也強調「忍很多次意思是指是因為還有其他不合理的事不單單只是請生理假這個事情而已」。
文章一曝光,隨即掀起大票網友討論,紛紛驚呼,「哪個單位啊 讓他紅啊」「啊是要什麼證明,要把帶血的衛生棉丟他臉上這樣嗎?」「是我的話,叫他們在我家廁所等一下,我一定要請他們來參觀我用過的衛生棉」「勞動部說生理假免付證明,公務人員應該也適用吧?」但也有網友提醒,「如果你是公務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4項,機關不得拒絕你請生理假:如果你是聘僱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項,也不能拒絕你請生理假。」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者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5.04.15 07: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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