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9 15:36 臺北時間

注意了!出國買1物返台恐重罰1.5萬 新制6月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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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財政部關務署宣布,6月起正式取消仿冒品的「小額免罰」機制;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財政部關務署宣布,6月起正式取消仿冒品的「小額免罰」機制;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遊客注意了!財政部關務署宣布,6月起正式取消仿冒品的「小額免罰」機制,未來民眾攜帶不論金額的仿冒品,被查獲就會一律開罰。
現行《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民眾若出過購買名牌包、手錶、3C等仿冒品時,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5,000元,通常僅遭沒入,不會被處以罰鍰;不過若依法向海關申報,被查出為仿冒品,則須處以貨價3倍以下罰鍰且沒入貨物。
該差異引發「誠實申報者反而吃虧」的質疑,由於未申報的私運者可能因價值低而免罰,就有人質疑是變相鼓勵私運行為。關務署為此修正法規,並新增條文,擴大將仿冒品、山寨貨納入無論價值高低均不得小額免罰的範圍。
新制實施後,凡私運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物品,均處以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貨物。因此,若是未來旅客若購買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即使價格未超過5,000元,仍會被沒收,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
海關查獲旅客攜帶侵權商品時通常會先扣下貨物,並移送偵辦是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關務署強調,此舉是為了統一處罰標準,提升邊境管理效能,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時勿購買仿冒品,以免觸法受罰。修正草案對外預告至4月28日,6月正式上路。
更新時間|2025.05.29 15: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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