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事故發生後,新北市警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透過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現場勘查、肇事車輛鑑定等方式,反覆召開專案會議彙整證據,並於6月4日將卷證資料送交新北地檢署。警方指出,經由余翁闖紅燈、加速未踩煞車等客觀事實下,判定有蓄意衝撞的意圖,所以依殺人、重傷害、傷害、毀損等罪移送。
檢方表示,由於警方沒有結案權,相關起訴、處分須由檢察官為之,因此即便被告死亡,仍須將案件移送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於偵查期間死亡者,檢察官將為不起訴處分,但被害人仍可向繼承人起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針對外界關注的後續賠償問題,新北市政府已介入協助。市法制局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共同於5月22日遞案聲請假扣押,目前法院已裁定准許,相關財產細節因偵查與法律程序,並非公開的程序,因此暫不便公開,也無法說明查扣財產大約多少。
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也在市議會表示,市府承諾將持續陪伴家屬進行後續訴訟程序。他進一步說明,目前由教育局統一協助受害學生家庭,社會局則負責一般民眾的受害者,法制局擔任整體法律協助窗口,偵查則由警方負責。市府也將成立專案小組,協助被害人家屬處理法律與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