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黃男因不滿表妹小美和與異性友人往來,竟於2023年6月28日下午,趁小美將車停放在住家門口,偷偷打開引擎蓋倒入砂糖,導致車子無法發動。直到小美準備外出用車時,卻發現引擎無法啟動,檢查時才察覺引擎嘗起來是甜的。再聯想到家中所遺留的一個砂糖包裝袋,小美立刻懷疑是表哥黃男所為,憤而前往警局提出告訴。
黃男在審理期間辯稱,平時小美的車都是由他負責保養,事發當天,小美準備駕車出遊,他原本打算加入精油進行保養,卻因為酒醉而神智不清,一時失誤才倒錯。但小美則表示,當她發現車輛無法啟動時,便請了保養廠人員前來處理。
對方檢查後表示,引擎內有不明物體,且引擎上滿是砂糖結晶,她隨即舔了一口,確認味道是甜的,加上在家中找到一個裝有砂糖的袋子,這讓她更加確信引擎內就是砂糖。為此,她不得不讓修車廠將整個引擎拆下維修。事後,她向黃男求證,黃男也親口承認了犯行。
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黃姓男子確實造成表妹車輛引擎損壞, 考量黃男有前科紀錄且經濟狀況良好,依家暴毀損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