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丈夫出軌的蕭妻質問丈夫,蕭男坦承婚外情,為安撫妻子,蕭稱當時因為氣不過跟妻子吵架,才會喝酒亂性,想藉此報復妻子,蕭男還說二人之中比較愛妻子,他跟何女沒有感情,二人激戰只是「生理上的需求」,要斷開很容易,卻又被蕭妻發現他與何女發生性行為後不久就合資買房,當時蕭告訴妻子跟女同事只是合夥當房東,讓蕭妻懷疑丈夫其實是找藉口在外金屋藏嬌。

蕭妻大受打擊,經常到身心科就診,憤而對何女提告求償60萬元。庭審時,何女辯稱不知蕭男已婚。蕭男出庭作證,也處處維護何女、否認偷吃,稱把何女當兄弟,二人聊做愛的事很稀鬆平常,還說跟妻子坦承「我抱著她愛愛」是指去找傳播妹,不承認是跟妻子坦承偷吃何女。

不過蕭妻提出兩人在車內的對話證據,包括何女說「你還說愛我,怎麼這樣對我」等語,法官認為蕭男和何女的對話內容親密露骨、充斥性暗示,已逾越合宜之社交分際,足以破壞蕭妻與蕭男間的關係,認為何女已侵害配偶權,判她要賠20萬元,蕭妻也因無法原諒丈夫,已在今年與蕭離婚,結果這段不忠的婚姻。
本刊致電赤鬼公司,蕭回應不清楚後隨即掛斷電話,何女人外出未接電話,記者留下聯絡方式,截稿前未獲何女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