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小美疑似先服用墮胎藥導致陰道出血,2024年6月29日由友人陪同到丁女經營的婦產科求診,並在診所建議下於隔日上午接受人工流產手術。過程中,小美因無麻醉而出現躁動,丁女操作手術鉗深入子宮時,釀成子宮頸穿透性撕裂傷,引發嚴重內出血。
丁女見狀立刻撥打119,將小美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小美仍於7月1日不治身亡。法醫鑑定指出,死因為子宮撕裂導致的血腹與出血性休克,確認與手術操作失誤相關。
法院審理時指出,丁女與死者家屬已達成和解並表達歉意。雖然檢方調查發現她曾在2001年為未成年少女執行未經監護人同意的流產手術,當時同樣被判6月徒刑緩刑2年,但該案已失效,不構成累犯。
法官綜合考量丁女目前仍需獨自撫養就學中女兒與高齡母親,家庭經濟為小康狀況,最終裁定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此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