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鄭越才與林簽約,請林增建48間客房,打造日暉渡假村二館。 開工後不久,林先生發現建照過期,但鄭越才表示,他的政商關係很好,要林繼續施工。林先生照原定規劃完成工程,期間曾遭民眾檢舉空氣汙染,台東縣府環保局也派員前往察看,但環保局人員明知建照已過期,卻未依規定通知建管單位,也未勒令停工。

鄭越才告訴林先生,他有找民代出面處理,很快就能向台東縣府申請新建照。果不其然,2014年4月,日暉便取得新建照,但鄭卻開始挑毛病,也拒絕支付2千萬元尾款。

林先生無法接受,一狀告上法院,閱卷後,赫然發現台東縣政府一路護航。林先生說,日暉沒有建照,卻照常施工,應被勒令停工,但台東縣政府明知日暉違規施工,卻僅輕罰60萬元,甚至在文件上動手腳助攻,非常誇張。

為證明所言不假,林先生出示台東縣府「施工管理登錄表」「建照申報書」告訴本刊,日暉在2014年6月申請「建築執照」「建築工程勘驗」,但縣府的申報書上竟記載:2014年1月、3月、4月勘驗完成,令人匪夷所思。
更誇張的是,日暉渡假村二館工程2015年2月25日申報竣工,但同年3月12日,台東縣政府消防局才發公文通知,核可「變更設計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案」。林先生質疑,日暉集團竟然在消防局核可前,超前完工,實在有違常理,縣府明顯涉嫌包庇、護航。

最讓林先生無法接受的是,法院判鄭須連本帶利支付林1300多萬元工程款,鄭不但不付,甚至還為了賴帳,有意將渡假村脫手。林先生無法接受,決定踢爆,把真相公諸於世,並呼籲縣府不要繼續包庇、放水,圖利日暉集團。
針對相關指控,台東縣府回應指控子虛烏有,強調一切合法合規,並未護航日暉集團,日暉集團先行動工的部份,縣府已依規定開罰,絕無包庇。同樣遭控的鄭越才透過律師全盤否認,強調依法行事、未與台東縣府勾結,並提到業者曾向地檢署、調查站檢舉告發,皆查無不法,認為業者惡意抹黑,不實指控已造成困擾,不排除提告。另針對鄭遭控拖欠工程款,律師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訴訟中,不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