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陳姓男子與女友在基隆市租屋同居,去年8月某日,其女友的閨密玲玲突然來訪,並且提出希望可以借住的要求,陳男其實與玲玲並不相識,但是看在女友的面子上,加上心動於玲玲的外表,他便點頭同意玲玲借宿。
隔天凌晨3點左右,陳男等女友睡著後,偷偷溜到隔壁玲玲的床上,先靠體型優勢將玲玲強押控制在床,接著動手剝掉她的內衣褲後性侵得逞,玲玲則在天亮後立刻離開,並且前往警局驗傷報警。
據指出,陳男辯稱與玲玲是兩情相悅情不自禁才會發生關係,但玲玲則堅持是對方趁其不備的將她壓制在床上性侵得逞,手、腳等多處瘀傷都可以佐證她當晚受到的暴行;檢方調查後認定陳男為逞一己私慾,造成受害者難以抹滅的陰影,將陳男依涉犯強制性交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