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表示,兩起重大事故都是在工作場域發生,雇主是否提供安全的工作場域,尚需要主觀機關認定,據了解日前台中市府勞檢處已將職安調查報告送往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審核,但被退回,目前正等候重新送件的回函。中儉表示,雇主們涉及的刑事責任,不只有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罪,還有是否違反職安法也須主管機關認定,屆時將根據相關報告結果,依法偵結起訴。
去年12月19日,台中市大肚區全聯生鮮倉儲新建工程發生大火,共造成9死7傷慘劇,51歲廖姓水電包工頭,帶著27歲兒子與另3名員工組成工班一起做水電工程,沒想到一場大火,造成廖姓父子在內的工班共5人全數罹難。經調查,起火原因是電銲火星落入地下室引發大火,因為廠區內有許多可燃物,火勢迅速蔓延,加上尚未完工的天花板、樓梯因此崩坍,讓人來不及逃生, 最終9人罹難,一共8男1女,包括跳樓逃生亡的越南籍24歲阮姓男子、4樓的47歲蔡男、47歲陳女及一名身分不明的年輕外籍男子,還有在3樓找到廖姓工頭等5人。
台中市政府依《建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限期改善並裁罰,都發局開罰新台幣18,000元至90,000元罰鍰,也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加重處分。
今年2月13日,台中市西屯區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11至12樓美食街處發生瓦斯氣爆意外,致5死38傷。台中地檢署根據專案小組與台中市消防局火調單位勘查所得的證據與現場跡證,認定11至12樓美食街裝潢拆除施工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又遇火花,引燃天然氣造成氣爆事故,波及9至12樓。多位新光三越公司主管、裝修公司及拆除業者經複訊後,以新台幣10萬元至60萬元交保。台中市政府認定新光三越公司違規相關法令,合計裁罰新台幣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