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15:33 臺北時間

炎亞綸被罵「性侵犯」怒告14網友吞3連敗 陳沂狠酸:死不認錯的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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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炎亞綸2023年闖入被害人記者會發話並鞠躬道歉。(本刊資料照)
炎亞綸2023年闖入被害人記者會發話並鞠躬道歉。(本刊資料照)
男團飛輪海前成員炎亞綸涉嫌偷拍並持有、外流未成年少年性愛影像,被檢方起訴,去年士林地院考量炎亞綸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3罪名判處4~7月不等徒刑,均緩刑3年。消息一出有網友罵他是「性侵犯」,炎亞綸一怒之下提告14名網友妨害名譽,但繼北檢不起訴處分後,他聲請自訴也被北院駁回。
炎亞綸主張自己在強制性交、妨害秘密、散布少年性影像等罪名指控皆獲不起訴處分,但14名網友仍在去年4月、7月間,於社群謾罵他,並提及「性侵犯」「強姦犯」「偷拍外流」等字眼,刻意貶損他的名譽,對14人提告加重毀謗。
北檢指出,被害少年曾對炎亞綸提告強制性交、偷拍性影像,還開記者會揭露此事,經媒體多篇幅報導成為公共議題,認為14名網友留言評論內容未逾越合理範圍,故予以不起訴處分。炎亞綸不服聲請再議,又遭高院駁回,於是改向法院聲請自訴。
不過台北地院認為,先前判決顯示炎亞綸曾與未成年少年發生性關係並偷拍性影像,還將影片傳給2名網友觀看,且坦承涉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3罪均被判刑確定。網友言論並非憑空杜撰。
又被害人記者會上,炎亞綸現身兩度鞠躬道歉,導致被害人崩潰離場,網友判斷炎亞綸對被害人有妨害性自主行為,發布的評論非純屬虛構,難認網友抱有惡意,刻意傳述不實言論。
所以法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14名網友有加重毀謗罪嫌,加上先前北檢不起訴處分及再議駁回處分,均已詳加論述理由,炎亞綸仍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抗告。
向來愛蹭事實的網紅陳沂昨(8月31日)也在臉書開臭「之前講的中年大叔故事你們還記得嗎?」稱一個30幾歲的中年大叔,愛上16歲的少年,前者拍攝少年的影片並傳給朋友「分享」,然後大叔被法院判刑了。
因為大叔是公眾人物,所以很多網友討論大叔的違法行為,沒想到大叔把網友們告上法院,說他們這是加重誹謗。但檢察官那邊不起訴,認為網友是根據新聞報導做出評論,並非純屬虛構;大叔心有不甘,又提起自訴,結果再被法院駁回。
陳沂痛批「真不敢相信,怎麼會有這種犯罪了還死不認錯的人?」直言若今天受害的不是少年而是少女,社會是否還會繼續包庇這個大叔。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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