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駱姓少年是角頭小弟,平時從事討債工作,上午行凶後騎著無牌機車逃逸,還曾囂張跟朋友嗆聲,要去KTV唱歌完再投案,12點搭小黃到彰化市某賓館躲藏至下午4點40分才落網,行徑相當猖狂。而駱爸友人則出面表示,「他是一個很乖巧的小孩,不知道是發生什麼原因,會做出這種事,身為長輩聽到也是嚇一跳,很驚訝」,引發社會關注。
對此,律師王至德就在臉書發文指出,看到新聞讓也有女兒的他,心糾了一下,認為在他眼裡,駱男就是一個平日討債維生,沒事還拉拉K,也曾因吸毒被抓但一樣不知悔改,只是因為懷疑女友劈腿,就覺得自己可以重重的教訓女友;在犯了案還不夠,還踢了已命在垂危的女友一腳,甚至還懂得騎無牌機車躲避追查。
王至德指,駱姓少年投案也要先爽一下,唱個KTV,然後仗著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可能還能減刑下,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痛批駱男是「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的反社會冷血生物」,直言自己跟駱爸友人的看法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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