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張女與前男友戀情長跑多年,同居後仍未修成正果,張女不甘多年的感情就此結束,期間試圖求復合未果,又見對方另尋姻緣,竟輾轉變成恐怖情人。
張女輾轉得知前男友今年3月要與新歡登記結婚後,竟衝去現場阻止並搶婚,不僅當著眾人面前搶走新人的結婚登記書外,還硬把前男友硬拉走,導致婚事當場破局,讓場面相當難看。隔日,張女又出現前男友住處,抓住對方的手往自己身上攻擊,嚇得對方想報警,怎料,張女又再度搶手機,不讓他對外求助,最終前男友設法報警,直到警方到場趕抵制止,才結束這場鬧劇。
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張女坦言犯行,法官認為張女身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反而強迫手段侵害前男友權益,酌審張女家庭經濟狀況,無前科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強制罪判拘1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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