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先生也提供一段與書籍廠商的對話錄音,廠商在檔案中表示,以往每學期都會向學校請款100多萬元,吳女至少都會要求十多萬元的回扣,雙方都是約在台北見面,若她沒空就會派人來拿錢,等同證實吳女長期收受廠商金錢的行為。

B先生進一步指出,學校會計長也長期受吳女指使,報銷各校區發票作假帳,以利其購買私人精品,就連吳女家人出國,也都是從學校經費中核銷,更誇張的是,今年5月,吳女還提領回扣帳戶中的250萬元當頭款,購買一輛勞斯萊斯名車代步,總計袁、吳二人從2015至2024年間,利用向廠商收取回扣的機會,掏空學校近億元的資產。

另外,葳格高中北屯校區土地係向台中市政府承租,理應只能作為學校使用,然而袁、吳二人竟違法設立「寶麗金休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聲稱是「葳格國際會議中心」,實則經營婚宴會館,除了將每月高達200萬元的租金納入私人口袋外,由於該婚宴會館還涉嫌逃漏稅,遭質疑二人根本就是違法利用該場址來洗錢。

A先生等人認為,袁昶平、吳菀庭二人身為財團法人董事長和學校執行董事,本應依法行政,卻只顧中飽私囊,損害學校利益,不僅違反《私校法》,更涉犯背信、侵占與《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目前他們已經向司法機關檢舉,並呼籲主管機關積極調查,以維護葳格教育體系內的師生及廠商的權益。
針對A先生等人的指控,吳菀庭回覆本刊時表示,並無投訴人所指賴帳等問題,而是A先生未提供工程合約,學校無法按程序付款;且A先生的報價從原本的2200萬元一變再變,最後又降為1100萬元,這些過程A先生都沒有講清楚。
吳菀庭強調,A先生非首次與葳格合作,不管任何工程,葳格都是先依約給付訂金,絕無拖欠,目前雙方已進入訴訟,相關責任將由法院釐清,至於遭B先生指控的部分,吳則未多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