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嘉下午在海基會例行記者會表示,中國的刑法300條原就規定禁止「利用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今年5月中國更新公布《境內外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針對外國人在中國進行宗教活動進行規範,外國人進行宗教活動必須在固定場所,事前提出申請,活動主持人必須是領有教職人員證,參加者必須是外國人員,本國人不得參加。
9月又實施《宗教教職人員網絡行為規範》,明定宗教教職人員須經過申請取得核准,才能在網路上發布宗教訊息,但網路上的發布只能在其官方網站,不能用短影音、直播、線上會議、微信群組來發布傳播。並且明定辦法不僅適用於外國宗教教職人員,也包含香港、澳門、台灣的宗教教職人員。

本刊去年底曾報導,10月廣東有3名台灣的一貫道信徒被拘捕,羅文嘉今天進一步指出,去年10月的這3人至今未獲釋,且今年2月、5月、6月、8月、10月都又有發生信徒的拘捕事件,例如今年6月一對在廣東經商多年的台商夫妻被抓捕,8月在吉林有台灣的一貫道信徒去旅遊被抓,9月在上海也有經商超過10年的女台商被抓,10月最新也有在海南島經商的台商被抓,顯然「地點不限廣東,赴中型態也不僅是旅遊」。
羅文嘉說,一貫道雖然沒在《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協調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這個名單上,但從實務上顯示,一貫道已經被視為邪教組織。在海基會接到前述案件的陳情後,會透過當地台商組織去關心,得到的回應都非常一致,就是中共對一貫道信徒採取嚴厲態度,因此海基會要嚴肅告訴國內所有一貫道信徒不要前往中國,甚至在當地念書經商的台灣朋友,若是一貫道的信徒,都可能面臨風險,需要認真評估是否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