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元配控訴1991年結婚後為照顧家庭與子女,捨棄在外工作機會,回歸家庭,原家庭幸福洋溢,未料,這幾年小光總是遲遲晚歸,與多位陌生女子共同出遊、勾肩搭背合照,但小光則否認有不正常男女關係。然而,大兒子2025年1月間協助手機定位時,卻意外揭發父親的婚外情。
據了解,小光從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間,常私下聯繫阿玟,並一同出遊、共同居住賓館,發生親暱行為,雙方事後還會互傳鹹濕訊息。小光曾傳訊息大呼「我沒有咬,還是吸太大力了」「有愛愛才更幸福」,阿玟則回應「剛洗澡時,你是咬下去嗎?真的好痛」「昨晚奶一直很痛,跟睡衣摩擦不舒服」等語,更誇張的是,小光與小三還曾在自己母親靈堂前摟抱,被孫子目睹。
事後子女紛紛苦勸父親小光回歸家庭,但小光仍執意發展婚外情,最終讓元配忍無可忍,提告小光並求償50萬元。全案經由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小光明知有婚姻關係,仍與阿玟發展婚外情,相關證據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關係的分際與界限,經家事庭判決離婚,認為原告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最終判小光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