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揭露,阿偉與妻子都是二度踏入婚姻,阿偉帶著1子1女與擁有1子的妻子再婚。可是人妻從阿偉女兒口中得知,阿偉在2024、2025年期間沉溺於網路交友與性交易。不但隱瞞已婚在網上獵豔、約砲,甚至還參加換妻社團,並對妻子提議參與換妻的性邀約。
儘管阿偉辯稱那些都是5年前的事,只因工作壓力大、沒朋友才上網找人「純聊天」,帶女性回家只是為了出租空房。然而,妻子提出的鐵證如山,可見阿偉與性工作者討論「三圍」、「費用」、「地點」的LINE對話截圖,甚至對方還自我推銷強調「新馬妹可中文溝通、妹妹特色:混圓巨乳騷貨極致挑逗功力一流…」,讓他的「純聊天」說法瞬間破功。
法官仔細審視這些對話紀錄,認為若非涉及性交易或其他親密約定,對方絕不可能主動提供詳細的三圍、照片、費用等資訊,因此確認阿偉婚後嫖妓確有其事。此外,阿偉在交友平台上公然標示「單身」、「開放式關係」,並主動向多位女子甜言蜜語、獻殷勤,這顯然也超出了單純社交的界線。雖然妻子主張的「要求換妻」等情節因缺乏實質證據而未被採納,但其餘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已足夠確立。考量到雙方當事人的教育程度及職業背景,及阿偉損害婚姻的程度,以及妻子因此遭受了多大的精神創傷,最終判決阿偉須賠1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