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海峽時報》《中國報》《星洲日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今(5日)表示,黃明志凌晨1時許現身金馬警區總部自首,「我們已獲得延扣令至11月10日,以便進一步調查這起謀殺案。」不過他拒絕透露警方是否還有逮捕其他人的計畫。
法迪爾也透露謝侑芯的毒理與解剖報告,需費時3個月才能完成,在此期間警方也會針對命案展開徹底調查。此外,黃明志的委任律師鄭清豐證實,黃明志在被查扣前,就已通報該起命案,「黃明志報案是為了保護自己,也為了協助警方的調查。」
據悉,為了避免重大案情外洩,警方已將黃明志投案後的內容設為機密,因此一般警察已無權查看相關內容。對於為何延遲至今日才投案?鄭清豐並未正面回應,僅表示「我們就把調查工作交給警方吧,希望警方能以最全面且客觀、公正的態度調查此事。」
前州議員兼律師陳博雄認為,在目前的媒體報導內容中,他看不到任何黃明志意圖謀殺或誤殺的證據,即使屍檢顯示謝侑芯因吸毒而導致心臟衰竭,也無法證明死者在非自願情況下吸毒,除非有第三者論述,但也能證明威逼死者吸毒者當時能預見死者會因吸毒而死亡,因而難以構成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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