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蕭男與前女友從2021年同居至隔年,期間陸續以手機偷拍對方裸露身體與性行為畫面。2人關係惡化後,他仍持續利用這些影像施壓,威脅「最近會有一個鐵盒,裡面有一個USB,裡面有私密照片,你注意一下」。
蕭男在2024年4月至10月間,三度將列印的性影像紙張放在前女友車子的擋風玻璃上,甚至傳訊質疑「沒有頭的照片妳應該也不會在意吧」,讓前女友壓力倍增,情緒長期受創。
前女友不堪其擾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持搜索票到蕭男住處,查扣手機與性影像擷圖,證據明確。
法官審酌,蕭男不僅非法偷拍,還在分手紛爭中反覆以影像威脅、散布,侵害女子私密權益甚鉅,依非法蒐集個人資料、非法利用個資、無故散布竊錄性影像等多項犯行,判處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