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藍白憑藉多數民意支持,在擁有國會多數席次下,聯手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案,規定中選會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至6個月內舉行投票,期間若有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另外公投日為應放假日。完成民進黨遲遲未兌現的恢復公投綁大選承諾。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立院11月26日咨請總統公布《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條文,總統已在今日公布。
郭雅慧轉述,賴清德在核批該公布案時,批示「鑒於公民投票與全國性選舉一併舉行時,曾造成選務單位沉重負擔及投開票流程失序,請中選會及地方選務機關審慎因應,務求選務運作安定順利,確保選舉公正進行。」總統府祕書長潘孟安已將總統批示內容函致行政院,請相關單位妥為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