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A小姐向本刊表示,洪女醫美團隊光鮮亮麗的背後,暗藏消費陷阱,「當初我聽信洪女建議,花費近12萬元到上海進行醫美手術,沒想到術後下眼瞼出現嚴重腫脹,還需要清創,但洪女及其配合的上海業者不僅推卸責任,還要求我簽署不平等協議,令我苦不堪言!」

A小姐指出,今年初看到洪女刊登的醫美影片後,透過微信連繫上洪,並與其團隊諮詢相關療程,後依約前往上海進行眼部醫美手術;6月間,她的下眼瞼突然出現腫脹,詢問洪女的醫美團隊,對方推稱可能是她二年前施打玻尿酸造成,後續並未有任何處理。

擔心靈魂之窗受損的A小姐,只好自行在台灣就醫,但狀況卻越來越糟,6月底向洪女要求返回上海檢查,雙方經過一番爭執後,洪女才同意安排複診;不料A小姐抵達上海後,當初幫她動刀的醫師說法跟洪團隊如出一轍,還說從沒遇過A小姐這樣的狀況,更酸說A小姐的體質可能是「萬中選一」。

如此推諉的態度令A小姐相當氣憤,不斷要求洪女團隊善後,但洪女卻要求A小姐必須簽署「切結書」才願進行手術,後來又改口要她先到大醫院化驗,但當A小姐依指示前往當地大醫院,院方卻以她先前接受的是「外院手術」為由拒絕收治,她無奈之下只好再度返回原診所求助,沒想到執刀醫師竟然已經落跑出國,A小姐只能返台尋求醫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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