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接獲情資後,隨即由國土組吳錦龍主任檢察官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運用「檢警環林查緝環保犯罪通報資訊系統」,執行秘書黃芝瑋檢察官,分析所得情資,指揮警政署保七大隊隊、中市警刑警大隊,結合環境部環管署中區環管中心、中市和南投環保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辦。
中檢警環先於去年5月15 日破獲郭姓父子位於中市西屯區非法經營廢棄物轉運站案,接著9月2日深夜埋伏,在南投縣濁水溪河床地當場查獲蔡姓、陳姓、蕭姓等3 名嫌犯正在棄置營建混合物及廢塑膠混合物,隨後接續發動4 波查緝行動,成功瓦解非法廢棄物棄置集團。
中檢指出,此案共計動員超過百人次,查緝22人到案、全面搜索23 處所,聲請羈押禁見主嫌6人獲准,另13人以3萬到50萬元不等具保,並查扣拖車2 台、曳引車4 台、挖土機1 台、無線電及手機等犯罪工具。

專案小組發現該非法車隊傾倒廢棄物地點,除南投縣濁水溪及嘉義縣水上鄉赤蘭溪等河川地外,還包括彰化縣芬園鄉烏溪、貓羅溪、雲林縣莿桐鄉新虎尾溪,以及雲林縣虎尾鎮惠來生命園區附近空地等處。經初步估算,目前已開挖之赤蘭溪及濁水溪河床南、北岸等河川地,遭非法傾倒、掩埋之廢棄物面積合計逾5,166 平方公尺(約相當於13 個籃球場),體積逾16,204 立方公尺(約相當於7 座奧運規格游泳池),嚴重破壞河川生態環境,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粗估至少新臺幣7,291 萬元。專案小組現持續釐清實際損害規模與範圍。
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檢警環等機關多年來持續透過聯合查緝機制,展現打擊環保犯罪的決心及行動,呼籲營造業及廢棄物清除機構等事業切勿貪圖便宜、心存僥倖,倘將廢棄物交由非法機構清理或私設廢棄物轉運站,除需與受託者就廢棄物負連帶清理、環境改善責任及可能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外,亦要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