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被要求拆鐵門 網友質疑管太多
一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寫道,社區在年前被通知,根據新的消防法規,有65戶加裝鐵門需在限期內拆除。原PO覺得,現在拆掉之後,很不習慣,詢問有什麼樣符合法規的第二道門?貼文一出,引發熱議;但也有人質疑消防員管太多。
由消防員成立的「消防神主牌」今日為此發文澄清,消防法規其實根本不會管住家要不要裝什麼門。該粉專解釋,防火門、走廊、樓梯間這些構造,在法規上屬於「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根據《建築法》第77條,主管機關是各縣市的建管單位,而消防局管的是灑水頭、火警警報器等「消防安全設備」。
動線若影響逃生 遇火災是生死差距
不過,該粉專仍對於不能加裝鐵門一事,提出解釋。第一個是動線問題,如果加裝的鐵門向外打開時,會擋住走廊逃生動線,就直接違反建築規定。粉專分享救災經驗指出,「緊急逃生的時候,走廊那幾10公分的寬度,在煙霧裡摸索的人來說,可能是生死的差距。」
鐵門只為了防盜 遇高溫易變形易卡住
至於第二個問題,該粉專提到,一般民眾加裝的鐵門或鋁門,通常只是為了防盜、隔音,或者私密感,但這類鐵門都沒有經過內政部防火避難設備認可,遇到火災「溫度動輒好幾百度,這類金屬門在高溫下很容易膨脹變形卡死,本來要保護你的門,反而把你鎖在裡面。」
該粉專建議,如果真的想要保留住家第二道門,可以詢問建管單位,換裝通過認證的防火門,同時確認開門方向不影響走廊動線,這樣法規上就站得住腳。
國土署曾提檢查標準 鐵門是否阻礙避難
針對社區住戶被要求拆除鐵門一事,國土管理署也曾發布新聞稿指出,在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死傷之後,為加強住家安全管理,通令各縣市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的住宅類建築物,必須依法辦理公安檢查申報,申報頻率是每3年1次。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表示,建築技術規則有規定,開向樓梯平台的門扇開啟半徑,不可以與樓梯寬度的迴轉半徑相交,該條文在確保民眾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逃生動線應該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因此,公安檢查項目中,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會是個案檢查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