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說,柯文哲一年多前被起訴時,謝曾表示,「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引起不少批評,昨天柯文哲因貪污等罪被判17年有期徒刑,有高雄的朋友半嘲諷的問我:老市長的法律專業知識是不是掉漆了?還是法官比較厲害吧?
謝長廷表示,理論上,法官、檢察官有看.卷宗,有調查證據,他們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這點自己同意,但起訴狀或判決書公佈後,社會可以評論,並不矛盾。
謝長廷提到,大家要注意,昨日法院有明確指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所以沒有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要求「補強證據」就是起訴狀證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所以這個部分,柯文哲和沈慶京都沒有定罪,「我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没落差」。
謝長廷認為,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衆人之事,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的負能量,政治因素多於法律,很難冷靜評論,很多事可能需要時間沈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