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客出事老闆要賠!泰國新法嚴查「醉後續杯」
這項新規其實早在去年底就已公布,但由於當時缺乏具體的「酒醉標準」,導致業者在執行時無所適從。根據《The Thaiger》報導,為了補齊法律漏洞,泰國疾病管制署署長蒙堤安正式公布了判斷指標。
官方定義指出,若顧客出現明顯的平衡感失調、站立困難,或是表現出可能危害自身、他人甚至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業者就應停止供酒。這項指南的用意在於將公共安全責任延伸至第一線販售人員,迫使商家在「賺錢」與「社會責任」間做出抉擇。
紅眼、語無倫次都算醉:官方定義「發酒瘋」標準
除了肉眼可見的步履蹣跚,泰國官方更列出一系列細膩的生理與行為徵兆。生理方面包括眼睛發紅、眼球震顫,或是手部出現明顯抖動;言語方面則涵蓋說話含糊不清、語無倫次或重複發言。更具體的行為指標則包含情緒起伏過大、出現侵略性、騷擾行為,甚至帶有性暗示的舉動。若酒客顯現出神智不清、嗜睡或具挑釁性的言論,老闆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拒絕再次提供酒精,以防事態擴大。
想買酒先過三關!摸鼻子、走直線測驗正式上線
最令外界關注的莫過於指南中建議的三大實體檢測法。首先是「自摸鼻子測驗」,受測者需閉眼並伸直手臂,接著彎曲手臂嘗試觸碰鼻尖,若手部劇烈抖動或誤差超過1公分即判定為醉酒。其次是「走直線測驗」,顧客必須腳跟貼腳尖向前走10步,轉身後再走回,過程中若出現腳步偏移、需擺動手臂維持平衡,或是無法完成10步,就視為超標。
最後則是「單腳站立測驗」,受測者需將一隻腳抬高離地15公分,並從1001開始數數持續 30秒,期間若腳步提早落地、身體搖晃或踮腳尖,都會被視為酒精過量。這項新規定已於3 月28日正式生效,泰國官方呼籲飲酒者在點下一杯酒前應先自我評估,以免在酒吧門口大玩「體能測試」而尷尬收場。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