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怡雯還原事發經過指出,當晚她與先生分別駕駛2輛車同行,途中先生因交通違規被警方依法攔停。針對爆料者指稱的「情緒激動、爭吵拉扯」行為,黃怡雯解釋,她當下確實情緒激動,但對象並非警方,而是對先生違規行為感到極度憤怒。她坦言,自己平時對自身與家人的法治觀念要求極其嚴格,因此目睹丈夫違規時,她甚至「比警察還生氣」,當場嚴厲指責先生。
對於網路謠傳的酒駕與拒檢逃逸,黃怡雯嚴正駁斥。她強調,現場絕無酒駕情事,更沒有加速逃逸或不配合盤查。事實上,整個過程中,警方不僅依法對其丈夫的違規行為開單告發,甚至還協助安撫她激動情緒。雙方全程配合,事件僅是單純交通違規,並非網傳刑事逃逸事件。
黃怡雯最後表示,身為民意代表,她一向對公共安全與法規抱持嚴謹態度,不允許家人有任何違規行為,這次是因為情緒反應較為直接,才導致路過民眾產生誤解。她強調未來會持續以嚴謹態度處理政務,也期盼透過這次澄清,能平息不實訊息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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