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掩人耳目,陳男特別租了1輛BMW轎車,打算把趙男的屍體從基隆運往200公里外的台中棄置,倉促運屍雖然成功,路上沒有被人發現,卻因為對台中人生地不熟,陳等人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棄屍地點,商量之後,決定先把車開到某個停車場暫停。
然而2天後,車內的屍體發出惡臭,陳男等人又到1間五金百貨行,買了1個超大的橘色垃圾桶,將裝有屍體的垃圾袋塞入其中,但因不知道該去哪裡棄屍,他們只好又開著車,把屍體載回熟悉的基隆,並由其中1名共犯向朋友借了1輛貨車,把屍體移置貨車上,並陸續把貨車停在某社區停車場、路邊草叢,之後又把屍體載到新北平溪山區暫放,不斷轉移藏屍地點。

由於屍臭越來越明顯,一夥人擔心被人聞到,又前往新北汐止某五金百貨行買了1個浴缸,用來裝載屍袋,這次他們不敢隨意移動,而是直接把屍袋放在人煙罕至的偏遠山區,希望讓屍臭味自然飄散。
同年12月16日,陳男等人又把趙男的屍體載到新北十分露營區,並趁四下無人之際,拆掉包裹屍體的黑色垃圾袋、把屍體拖出來清洗後,載到基隆八堵某倉庫的冰櫃內存放。

但隨著屍體逐漸腐敗,冰櫃也開始飄出陣陣惡臭,而且味道越來越明顯,加上陳男等人屢次棄屍未果,同夥還為了如何處置屍體大吵一架,最後終於決定租借氧氣乙炔,準備於當年12月26日將屍體切割、焚屍滅跡。
然而當天下午,負責焚屍的3名共犯中,A共犯因為害怕先行離去,另外2名未成年共犯燒了一會後也決定放棄,最後將裝有屍體的冰櫃搬上貨車,駕車離開。
當天晚間,2名未成年共犯又開著貨車與A會合,並與陳男再次前往平溪山區尋覓棄屍地點,之後陳男有事先離開,A隨後也離去,剩下2名未成年共犯,駕駛貨車在平溪、雙溪山區繞行,但2人始終沒有找到適合的地點,最後開著貨車下山,把車停在福隆車站附近後,便找了一間民宿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