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全案,輔仁大學一名女學生6日在學校濟時樓圖書館讀書,中途暫時離開座位外出用餐,但約下午3時返回時,發現水壺不在原位,事後在其他桌上找到水壺,女學生則警覺將水壺拿去茶水間清洗,怎料打開後裡面不是清水,嚇得大哭打給朋友求助,並向圖書館櫃台通報,隨後館方報警處理。所幸輔大圖書館有實名制管理,隨即揪出嫌疑人。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一名穿著深色上衣的長髮馬尾陌生男子,發現他曾靠近女學生座位並將水壺拿走,並於約2分鐘後再將水壺放回並離開現場,並依循鎖定一名30歲的校友洪姓男子,全案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受理。
根據新莊警分局指出,經鑑識人員檢驗,確定水壺內的不明液體為人體體液,也已聯繫30歲洪姓男子,但洪男卻堅持否認犯行,並拒絕到案說明,後續將製作調查報告後,將相關資料移交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性騷擾防治法》審議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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