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指出,吳遭管收後提出抗告, 雙方於22日在台中高分院召開抗告庭時,吳的委任訴訟代理人表示,吳願意與台糖於7月20日前協商,台糖當庭撤回管收之聲請,台中高分院隨即發文通知台中地院撤回管收之聲請。
吳在台中看守所12天期間,與一名管收人共住一房,雖吳稱有帕金森氏症,不過台中看守所表示,其生活均能自行處理,一切如常。
台中看守所表示,由於法院移送管收的人不多,目前僅一名管收人和吳乃仁兩人,因此台中看守所特地清出一區塊與刑事案件收容人隔絕,安排兩名管收人住進雙人房,環境安靜不吵雜。
台中地院是於6月11日裁定吳乃仁管收,當天中午即送台中看守所。吳不服提抗告,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因吳與債權人台糖多次商討後,達成協議,因此台糖撤回聲請,中院准予釋放 ,台中看守所於同月22日下午即依法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