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甜甜因車禍被起訴?
根據《ETtoday》報導,這起車禍案發生於5月7日上午8時50分許。當時小甜甜駕車沿著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由西往東行駛,在行經317號前準備左轉時,與對向由東往西直行的曾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發生激烈碰撞。
這起碰撞造成曾姓騎士人車倒地,傷勢相當嚴重,頭部、額頭與鼻部分別出現1.5公分、2公分等多處撕裂傷,並伴隨額頭皮膚缺損以及左膝擦傷、右膝挫傷。而曾姓騎士在驗傷後隨即向警方報案,對小甜甜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小甜甜涉過失傷害為何不認罪?
面對過失傷害指控,小甜甜在警方偵訊及檢方調查期間,雖然坦承當天確實與曾姓騎士發生碰撞,但堅決否認自己有任何過失。小甜甜辯稱,在通過該路口前,小甜甜有先打方向燈並減速緩慢左轉,且在目視確認對向沒有來車後才行駛。
小甜甜進一步表示,碰撞發生後,小甜甜下車查看時發現對向車道的號誌為紅燈。雖然行車紀錄器畫面無法明確看清事發當下的燈號,但小甜甜認為曾姓騎士是突然衝出撞上小甜甜的車輛,小甜甜在撞擊前根本沒有看見曾姓騎士。
然而,檢察官在調閱路口監視器、雙方行車紀錄器,並參考警方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與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的鑑定意見後,不採信小甜甜的辯詞。檢方認定,小甜甜駕車左轉時,依法負有禮讓直行車先行的義務,而當時現場狀況並無不能注意的限制,小甜甜卻疏於注意,導致曾姓騎士閃避不及受傷。檢方因此認定小甜甜具有行車過失,正式依《刑法》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