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5 20:50 臺北時間

媒體爆毒詐犯塞爆監所免關? 法務部急發3聲明斥誤導與論

mm-logo
最新
有媒體爆毒詐犯塞爆監所免關恐淪美零元購後塵,法務部晚間急發3聲明斥誤導與論。資料照
有媒體爆毒詐犯塞爆監所免關恐淪美零元購後塵,法務部晚間急發3聲明斥誤導與論。資料照
點按看下一則延伸閱讀文章
有關媒體報導「法務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法務部認為與事實不符,誤導輿論,晚間緊急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對於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態度,絕不寬貸。 以下是法務部聲明全文: 本部針對全民所痛恨之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之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 本部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所以才修正相關規定,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旨揭報導與事實不符,誤導輿論,特予澄清。
更新時間|2026.09.15 21:2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期 $35 元動態話題報導
無限閱讀解鎖新鮮事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動態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