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正式進入暑假,也進入旅遊旺季,不少台灣本地遊客及國外觀光客,會選擇入住民宿,享受悠閒的度假氛圍。媒體轉載,宣稱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去年曾評選出台灣10大最美民宿,讓這10家民宿一夕爆紅,至今仍一房難求。
合法登記 客房違規超賣
不過,本刊調查,這10大民宿竟有9家違法,其中3家根本沒有營業登記證,屬於非法民宿;另外6家雖合法登記,但客房卻違規超賣;只有苗栗縣三義的「樹也Villa」1家民宿,完全合法。
3家未登記立案的非法民宿,包括新北市瑞芳的「水湳洞Ample Villa」、苗栗縣卓蘭的「花自在」、屏東墾丁的「船帆石866 Villa」。這些民宿既不用繳稅,也不用接受消防、衛生、公安等相關檢查,問題最為嚴重。
水湳洞Ample Villa標榜是以純白色系打造的無敵海景民宿,共有4個面海房間,豪華雙人房定價15,000元、標準雙人房12,000元;花自在有4間獨棟Villa,標榜峇里島風格的原木頂級民宿,半開放式超大室內外空間,每棟定價12,000元;船帆石866 Villa有2棟Villa,每棟都有專屬泳池、百坪景觀花園、面海觀景台、鐵板燒煎台,可入住7人,體驗價23,000元。
至於6家客房超賣的民宿,包括台中「谷野溫泉會館」,南投「秋山居」、「老英格蘭莊園」 、 「歐莉葉荷城堡」,花蓮「斯圖亞特海洋莊園」,以及屏東「福灣莊園」。
其中,最誇張的是谷野溫泉會館,登記總房間數只有2間,實際上卻有多達40間房,超賣20倍;知名的春水堂關係企業秋山居,登記房數4間,實際賣11間;清境農場極富盛名的老英格蘭莊園,登記5間,卻賣19間。
歐莉葉荷城堡登記4間,實際22間;斯圖亞特海洋莊園登記5間,實際15間。至於福灣莊園,並非以民宿登記,而是旅館,但一樣違規超賣,核准房數12間,實際上卻有30間房。
至於唯一完全合法的「樹也Villa」,標榜與自然永續共生,5棟建築依循山勢而建,強調以謙卑姿態將退讓出的土地留給樟樹林,讓人體會於樹林中緩活。每棟定價14,000到18,000元不等。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分類,台灣的旅宿依安全、衛生等不同標準,分為「觀光旅館」、「一般旅館」 、 「民宿」三級,目前全台的觀光旅館共122家、一般旅館近4,000家,而數量最多的則是民宿,共有近8,000家。
業者抱怨 法令嚴苛多變
根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及「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的住宿處所。
該法規定,民宿只能設立在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保留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場、金門特定區計畫自然村等「非都市土地」,而客房數最多5間,但是如果申請成為「特色民宿」,最多可以設立15間客房。
對此,墾丁船帆石866 Villa民宿管理人員朱小姐告訴本刊:「台灣的法令跟不上時代,現在的民宿如果是以『副業』的心態去經營,根本不會有客人,也賺不到錢,一定要『專業』經營。我們遇到的問題是,法令太過於嚴苛,而且幾乎每年都在變更,讓我們無所適從。」
限賣房數 遭怨無法賺錢
朱小姐無奈地說:「我們的民宿位於墾丁地區,主管機關是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我們成立之前,曾向墾管處申請,但因屬於Villa形式,很難符合規定,所以無法通過。但老闆都投資了,只好硬著頭皮開,我們很用心在經營,才能獲得CNN及消費者的肯定,希望政府能體諒我們的處境。」
另一名非法民宿業者王先生則說:「民宿是小本生意,但申請時程太過冗長,還要符合一大堆消防安檢規定,再加上課稅的問題,讓業者望之卻步。以我們位於觀光區來說,過年的時候,滿街都是客人,有錢難道不賺嗎?很多客人只要能棲身,管他非法民宿、日租套房,根本沒有差啦!」
一名超賣房間的合法民宿業者陳小姐則抱怨:「我們投資這麼多錢,蓋了這麼漂亮的民宿,但是政府只允許我們賣5間房,這一定賠錢的啊!沒有辦法,為了賺到錢,我們只能違規營業,否則民宿只有走上關門一途。」
對此,師大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朱文增認為:「民宿管理的確該與時俱進,目前規定不能超過五間,經濟規模不夠,應該加以分等,擴大房間數目。法令要放寬、執法要嚴格,才能讓民宿真正成為台灣的特色觀光產業,吸引全球旅客。」
但為了嚇阻非法、違規的旅宿業者,交通部本月13日公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未來非法民宿最重可罰30萬元,並且勒令歇業;房間超賣最重罰15萬元、超賣的部分勒令歇業。至於非法旅館、日租套房,最重罰50萬元,並勒令歇業;而房間超賣最重罰25萬元、超賣的部分一樣勒令歇業。
地方執法 為選票多縱容
此外,不論非法民宿、旅館或日租套房,只要在網路、電視、報章雜誌、廣播等媒體刊登廣告,最重罰30萬元,也被稱為「Airbnb條款」。
對於政府的大動作,師大副教授朱文增並不看好。他告訴本刊:「中央雖然修了法,但真正執法的是地方政府,縣市長為了選票,大多選擇當好人。在台灣,違法的民宿絕對比合法的民宿多得多,也因此創造許多就業人口,若真的勒令歇業,一定引發抗議,縣市長很難挺得住!」
朱文增分析,違法民宿這麼多,主要是因為台灣人普遍沒有「外部社會成本」的觀念,什麼事只考慮到自己方便,不會想到對其他人或環境的影響。「消費者根本不關心違法民宿會不會破壞國土、造成汙染?會不會衝擊合法民宿生存、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會不會發生火災等意外?」
中華民國旅館同業公會理事長徐銀樹也告訴本刊:「政府對合法旅宿業者的管理十分嚴格,包括觀光局、消防署、衛福部、勞動部、消保處、營建署、財政部等單位,常常會有新規定,也會來抽檢,動不動就要裁罰,我們為了配合政府的政策、保障消費者安全,只好力爭圖強。」
姑息惹議 稽查時大小眼
「但違法業者不用繳稅、沒有保險、不需要用高成本的防火建材,然後還在網路上大打廣告,說他們的景觀美、氣氛佳、又便宜,大搶合法業者的生意。」徐銀樹氣憤地說:「我認為政府不僅要罰違法旅宿、日租套房,也要管管網路訂房業者。旅客是來台灣觀光的,不是來冒險的!政府一定要拿出魄力,不要再放任非法旅宿了!」
徐銀樹告訴本刊:「我們需要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競爭,台灣很多違法的民宿蓋得比汽車旅館還要豪華、比觀光飯店還氣派,政府難道睡著了嗎?都看不到?稽查人員碰到日租套房、非法民宿,就說是『民宅』,不能隨便入內;但是到合法的旅宿檢查時,每個人都變成了大官,讓我們這些守法的業者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