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3 12:15 臺北時間

【獨家】【縱放槍砲犯】網友告贏戴爾標錯價 原來是他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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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獨家】【縱放槍砲犯】網友告贏戴爾標錯價 原來是他判的
國際知名品牌戴爾(Dell)電腦,2009年6間連續2次在官網上發生標錯價事件,引起網友瘋狂下定,事後拒絕出貨,只提供折價券補償,引發消費官司,台南地院在2010年出現首宗判決消費者勝訴,法官王國忠認為以戴爾電腦規模,不該會出錯,故標錯價有「故意」行為,再用折價券補償是「促銷伎倆」,一審判戴爾須依契約出貨。
住在台南地區的31名網友透過網路串聯,集體向戴爾提告,由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審理。網友勝訴後說,「感謝法官重視消費者權益,讓大公司以後能尊重消費者權益。」台南市消保官也說:「法官英明!」
戴爾電腦當時在官網促銷活動中,把多款電腦液晶螢幕、筆記型電腦,以折價7000元的價格刊登,引發網友瘋狂下定撿便宜,短短5小時湧進10萬筆定單,未料僅了11天,該公司又在官網刊登一款筆電,只賣1萬8千多元,比原定價6萬元,足足便宜4萬多元,網友瘋狂下定近10萬台。
戴爾若履行契約將損失上億元,事後戴爾以標錯價、未接受定單和交易不成立為由,拒絕出貨,只願給訂購者千元到2萬元不等的折價券補償,引起消費者不滿。判決書指出,買家在網站下單後,依指示完成匯款到指定帳戶、或線上刷信用卡付款等手續,買賣契約就算完成,不能因戴爾電腦不認帳,就說買賣契約不成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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