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08:17 臺北時間

愛貓走失被恐嚇「勒死丟河」 警方:多擔待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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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承辦員警認為,沒有相對人所以無法開案偵辦。(翻攝自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臉書)
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承辦員警認為,沒有相對人所以無法開案偵辦。(翻攝自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臉書)
現代人生活緊湊,寵物已是許多人生活中不可取代的家庭成員,有民眾在上個月底因愛貓「石內卜」走失,而上各大社團PO尋貓啟事,並附上自己手機,以求能夠找到心愛的「喵」家人。
但今(6)日凌晨1點許,該名網友卻在臉書社團「愛貓聯盟」貼文指出,有不明人士,看到日前張貼的尋貓啟事,依網友所提供的電話,傳簡訊恐嚇「您的貓咪石內卜剛被我抓到,準備要勒死後丟基隆河,您多擔待。」
有不明人士向走失貓咪的網友,狂發將勒死寵物的恐嚇簡訊。(翻攝自臉書社團愛貓聯盟)
由於近來虐待動物事件頻傳,更有發生一次虐殺數條生命動物的事件,所以當該名網友收到這種帶有「殘忍」並有濃厚恐嚇意味的簡訊之時,隨即向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進行報案,並張貼在臉書。
但令人傻眼的是,當本刊詢問該網友可否出示報案三連單時,該名網友說:「雖然報案,但沒有三聯單,警察只說這種案件只能先留資料」,網友更進一步指出,警方告知,因為是網路電話,除非真的看到貓咪屍體才能報案。
本刊聞訊後,立刻致電社后派出所詢問此事,承辦員警向本刊表示,確實有收到此案,但因對方使用網路電話,所以沒有相對人,無法開案,所以只能寫工作記錄。
另外針對該簡訊內容是否已涉及刑法恐嚇罪,承辦人回應指出,確實有恐嚇意味,但仍因沒有相對人,我們也找不到發簡訊的人,「請報案人多擔待幾天,若後續不幸發現貓的屍體,將會以毀損罪辦理。」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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