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17:50 臺北時間

春節假期國旅夯 消保會查核旅館「住宿券」37業者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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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國旅熱門,消保處查核全台100家旅宿業者,發現有37家業者之住宿券不合規定。(示意圖,Pixabay)
國旅熱門,消保處查核全台100家旅宿業者,發現有37家業者之住宿券不合規定。(示意圖,Pixabay)
即將到來的農曆新年假期也是熱門的出遊旺季,今年卻仍應疫情無法出國,觀光人潮持續轉向國內旅遊市場。為把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會同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全台100家觀光旅館及旅館所使用之「住宿券」進行專案查核,其中有37家業者出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消保處今(2日)發出新聞稿指出,本次查核內容包括「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履約保證責任(含記載、期間及落實)」及「不得記載事項」等8項目。
在100家旅宿業者中,全部符合規定的有63家,部分查核項目不符合規定者計37家。在新聞稿公布時,除了觀月商務休閒旅館(雲林縣)、承億文旅-花蓮山知道(花蓮縣)、煙波大飯店花蓮館(花蓮縣)等3家業者尚未改正完畢外,其餘34家業者均已改正完畢。
在這不符合規定的37家業者中,消保處也出3大類違規情節最嚴重的項目,共有15家業者違反「履約保證責任」規定;9家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28家違反「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規定。
消保處已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及各地方政府觀光旅遊局處,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命令業者應於30日內限期改正。對於3家尚未改正完畢之業者,消保處亦要求雲林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持續追蹤業者改正情形,倘若在期限內沒有改正,將由地方政府依法裁罰。
消保處呼籲觀光旅館及旅館業者,印製及銷售住宿券應符合規定、確實落實履約保證機制;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購買住宿券時,務必注意住宿券是否有不合理限制,避免發生住宿糾紛,影響度假住宿興致。

三大嚴重違規情節之件數及態樣

  • 一、 違反「履約保證責任」規定,共計15家。
    1. 完全未記載履約保證相關規定。
    2. 履約保證期間不足一年。
    3. 無法提出證明文件或未提供履約保證。

  • 二、 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共計9家。
    1. 定有「使用期限」限制。
    2. 須搭配其他禮券共同使用。

  • 三、 違反「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專線」規定,共計28家。
    1. 完全未記載申訴專線。
    2. 僅記載政府機關電話,未記載業者申訴專線。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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