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亞航幹了27年內勤無端被解僱,他(陳員)勝訴復職竟被派去洗飛機」一事,亞航表示,陳員任職庶務股長期間因教唆廠商圍標,亞航依員工檢舉及廠商證詞確認教唆圍標事實,故將陳員解雇。惟法院審理時認為教唆圍標雖為事實,但未達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判決僱傭關係存在,亞航尊重法院判決。
亞航進一步指出,陳員復職後薪資未減,惟陳員與公司已失誠實信賴關係,不再適合原工作,故將其調整職務,並依其工作地點給予適當協助,符合勞基法異動原則。
亞航指出,目前陳員已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本案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亞航不再對外發表意見。
至於「與員工興訟十多案,上百萬官司費全民買單」爭議,亞航指出,黃、劉、李3員工洩露亞航公司機密文件,經檢察官調查確為事實,只是因法律要件問題,故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份。另李姓員工執行職務時未確實詢比議價,郭姓員工私自於公司內裝設監視器監視同仁、教唆圍標、洩露亞航公司機密文件,林姓員工詐領公假,3員解職理由均係事實,因3人均與亞航達成和解,和解內容亞航須保密,故不再對外發表意見。
另外,針對「主打勞權當上立委,他(董事長盧天麟)掌權後被控變勞工迫害者」一事,亞航指出,盧天麟自2016年擔任亞航董事長,員工人數自2016年816人、2017年855人、2018年1,024人,2019年1,057人,到2020年已達1,100人,增加之員工,並非僅為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軍工廠案之人員,增加就業人力確為事實,並無誇飾,而且亞航並未接收漢翔公司資遣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