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義交控幹部A他們站哨辛苦錢 分局:警方只管公家勤務會員專區時事投訴人提供勤務表,中隊幹部規定他們不得自己填寫,好上下其手向廠商浮報。文 林慶祥攝影賴一銀發布時間 2022.02.17 16:29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警局投訴施工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一名台中市義交豐原中隊的基層隊員老陳,日前向本刊投訴,指該中隊幹部長期A隊員站哨的辛苦錢,甚至還浮報差勤時數,從中牟利;對此,豐原分局賴姓業務承辦人表示,之前的確接獲隊員的投訴,也讓被指控的張姓幹事離職,他強調,廠商跟義交中隊之間有些「潛規則」,警方不便干預,但事涉侵佔、背信,豐原分局承諾會調查。義交為廠商協勤,維持交通,係使用者付費,警方宣稱管不著。任職豐原義交中隊的「老陳」(化名)向本刊投訴,他說,全台中市有1千多名義交人員,其中約1/3是專職,靠站哨、協勤的鐘點費為生。去年,他發現站哨的鐘點費被中隊的張姓幹事、洪姓會計聯手污走,相當憤怒。原來,義交隊員在交通管制的施工處值勤時,中午12點到1點用餐時間,張姓幹事告訴隊員:「吃飯時間不算250元的鐘點費」,於是他們就躲在騎樓下吃便當、納涼休息,沒想到工地主任竟然要求他們輪流用餐,必須至少一人站哨,還嗆說:「你們都有領錢,如果這時段工地發生交通意外,有民眾受傷、死亡,這責任算誰的?」老陳一查,才發現這1小時他們都有簽名,卻沒領到錢,他們足足站8小時,卻只領到7小時的薪水。而且,深入追查,赫然發現洪姓會計與張姓幹事掛勾,涉嫌向廠商浮報差勤費,他們也成了共犯。老陳說,中隊幹部叫他們不能自己填寫站哨的總時數,而且上午、下午不可以分開填寫,得由幹事來申報,好方便他們上下其手、偽造資料。結果,明明站8小時,隊上卻填9小時,加上中午被A走的1小時,也就是說,中隊從中侵吞2小時的錢。更令老陳不爽的是,中隊幹部經常花公款宴飲,幹事還換了新車,甚至違規向廠商索取「導勤費」,他強調,豐原中隊一天至少派遣10人擔任民間協勤,有時還多達14、15人,就算10人好了,每天A他20個小時的站哨費用,就是5,000元,兩年下來,不發財也難!但老陳向豐原分局、市警局交通大隊投訴,反遭分局賴姓業務承辦人斥喝:「不得追究」,因此他怒而向本刊投訴,希望警方給個說法。本刊調查,義交的勤務有分為市警局交通大隊編排的「交通崗」與「重大路口疏導勤務」,這是用警局預算支付義交隊員時薪200元;若營造廠因為施工,必須交通管制,按照規定必須找義交協勤,基於「使用者付費」,廠商得付更高的時薪。政府明文規定,早上7點到晚上7點,每小時250,晚上7點到凌晨,每小時300,凌晨零時到清晨7時則是350。針對老陳的指控,交大與豐原分局的說法是,警方會派員督導公家的勤務,分局每月25日必須呈報督導排程表,但廠商付費的民間協勤,警方實在管不著,豐原分局交通組長趙胤程說,對於老陳的投訴,他們也做了處理,就是讓張姓幹事離職;交大綜合組組長林頌惠則強調,義交中隊、大隊是「市府輔導成立的民間法人」,他們跟廠商之間金錢收受、支付,警方無權干涉。賴姓業務承辦人還說,老陳投訴中隊幹部浮報站哨費、索取導勤費,其實是中隊與廠商之間的「潛規則」,警方不好多干預;廠商有時候願意多付點錢,讓服務品質更好,通常會提供便當、涼水,也是規定之外,這些額外的福利,實在算不得什麼!但張姓幹事A基層隊員中午1小時的錢,可是不折不扣的侵佔,若浮報差勤費並非廠商同意,而是被矇騙,也有背信之嫌。對此,交大與豐原分局終於表態,承諾會追查,如涉有不法,即使張姓幹事已經離職,也會將他移送法辦,逼他償還侵吞隊員的錢。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贊助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