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我國自2020年7月16日公告「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內容明訂提供內用服務條件與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食藥署公告取消該管理措施,回歸食藥署就有訂定的餐飲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規矩中要求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與顧客用餐管理,包含須提供顧客酒精、乾洗手、洗手設備、通風、隔板,及自助餐型態,避免食物遭顧客飛沫汙染的餐廳應有適當阻隔,相關規定在歷時2年半後走入歷史。